在豆瓣搜书,搜到一位大学者夏XX的情书,这书的简介说,大学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,大概一直在纠结是否告诉那个女孩。本来我还想看看这书,看到这句介绍,果断弃之不看。我可以理解此人,毕竟人世有许多不忍,但我不肯欣赏这样的作风。
我小时候早熟,五年级便喜欢上同桌,喜欢了两年自个儿很开心,毕业后觉得就这么走了可不行,一定得让他知道,至于他喜不喜欢我,我是不管的,于是托了同学告白,结果人家根本不理我,我生了一个月气,也就好了,当时还真的是“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”。初中时我又喜欢了同桌,没成想我告诉他后他就躲我了,也许那时年纪小,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样的状况,不过我伤心了一周就忘了这事,“我不忘记,纠缠又有屁用”,小小年纪就这么想。
至于后来遇到Barry,我很在乎他是否喜欢我,我害怕失败,但也并没有犹豫太久,便抛出了问题。如果我失败了,也许我会崩溃很久很久,但我绝不会因此而闭口不提。也许至少在爱情上,我喜欢House of Cards里Clare的一句台词:I don’t like it when we leave it to chance.
契诃夫的《三姐妹》里,三姐妹天天吵吵要去莫斯科,抱怨眼下生活的难过,没有任何力量,结果过得比外来的傻媳妇儿还差。如果喜欢莫斯科,就去莫斯科(比如我们可以坐从北京到莫斯科的火车),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告诉一个人,这也许是小孩最明白的道理。
一个文人出口成章,却惧怕表达爱,辜负了一身才华,真是毛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