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影院看了重映版的《英雄本色》,才知道原来小马哥是这里面的。过去时常看到 “小马哥” 这个形象,周润发叼着牙签,披着风衣,戴着墨镜。还以为他是这个电影里最拉风的角色,一定干了不少惊天动地的 “英雄” 事迹,却没有想到,他竟然是全剧最大的悲剧。
他帅气的双枪杀人,其实是为当年救过他的大哥而复仇。他为此肢体残缺,最终也用生命报答了大哥。看起来吊儿郎当,油嘴滑舌,嘴上也说着要干大事,其实比谁都更看重兄弟情义。
武器变成了枪,铠甲变成了风衣,但是本质上,这个故事还是与水浒传和武侠小说,异曲同工。
90 年代那会儿我还记得有人在街头喋血,当然也是过于暴力和混乱了,但是的确那时候,有人为了义气,帮人出头又或者帮人顶罪。
现在做这样的事情,是傻子,甚至当我看到《血色浪漫》里,那个小坏蛋的发小为了帮朋友而重伤,我也会觉得那就是太傻太楞了。刘鑫案这样的社会现象,与讲义气的精神背道而驰,却也是人之常情。正直已经完全不需要成为一个人首要的价值,甚至它会阻碍一个人在社会上快速发展。装怂装傻,百利而少害,并且是一个人社会功能发达的表现。
在人大上课的时候,心理老师曾经说过这样坚守个人价值的形象,多半只存在于文艺作品中,现实里从众更佳容易获得成功和利益。
可是人们为什么还是总爱看这样的故事呢?
也许人生的某一种意义,在于追求某些艰难而少见的价值……当慢慢地,更多人愿意开始尝试,是否就成为了一个普遍的价值?
是否最初,道德的形成,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,只是自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以来,开始倒退。